近期,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内蒙古自治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飞行检查(监督抽查)工作方案》的要求,包头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包头市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相关人员配合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质量安全与检测研究所开展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飞行检查工作,共抽取样品56批次,其中大宗产品牛肉、羊肉、猪肉5批次、鸡蛋45批次、水产品6批次。抽检范围覆盖了包头市九原区、青山区、昆区、东河区、固阳县等5个旗县区。
本次抽检,市县两级相关部门高度配合,认真协助自治区农牧厅工作人员开展抽检,按要求完成了抽检任务。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力度,提高农畜水产品抽检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有效性,严控质量安全风险,排除安全隐患,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